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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来源:昭通市建设局 发布人:昭通市建设局 审核人:请选择 日期:2010年07月22日 访问次数


 

项目名称
行政许可项目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非行政许可项目
 
实施机关
昭通市规划局
承办科室及
联系信息
市规划局综合科 负责人:肖 宁 电话:2123788
审批依据
名称、文号
2008.1.1起施行,主席令7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自1992年11月25日起实施《云南省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国家九部委联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
条 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云南省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审批条件
(需要由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目录及示范文本)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规划部门提供标准格式文书);
2、建设单位(委托代理人)合法身份证明资料(委托授权书);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附件(按国家规定需要办理选址意见书的);
4、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按国家投资管理规定需要的);
5、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限于扩大用地的项目);
6、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合同(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的)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的)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以转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审批程序
向昭阳城市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提交相关材料→核实→初审→报市规委会审批→办证
审批期限
10个工作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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