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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来源:昭通市建设局 发布人:昭通市建设局 审核人:请选择 日期:2010年07月22日 访问次数


 

项目名称
行政许可项目
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非行政许可项目
 
实施机关
昭通市建设局
承办科室及
联系信息
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科 负责人:李志军 电话:2126773
审批依据
名称、文号
    《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9年3月27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09年5月1日实施。
条 文
《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审批条件
(需要由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目录及示范文本)
1、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2、项目建议书批复或项目成立的有关文件;
3、初步设计图纸及有关文字说明;
4、初步设计概算;
5、临街建筑须提供“临街建筑审批表”;
6、勘察设计合同等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审批程序
1、接受建设单位报送的初步设计有关资料;2、按照有关规定对送审资料进行审查或组织专家审查;3、对审查合格的建设工程进行初步设计审查文件发文。
审批期限
6个工作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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