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代表昭通市建设局,就做好四项制度工作,着力打造“今日昭通效率”,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
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承诺办理的事项,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条件、时限等办理,强化综合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做到文明办事、秉公执法。
二、减少办事环节,推行优质服务。强化服务意识,缩减办事环节和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热情接待办事群众和投资者,有问必答,对单位和个人所反映的举报件、来信件等,严格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结果。
三、规范收费行为,公布收费标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坚持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实施政务公开,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将本单位的服务承诺内容,通过市建设局网站、本局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布。及时办理即办件,主动协调联办件,按时答复来访件。真诚服务,诚实守信,认真兑现承诺事项、时限,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加强廉洁建设,保证廉洁从政。全体工作人员坚决做到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党纪、政纪的各项规定,严禁利用工作职权、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坚决杜绝吃、拿、卡、要行为的发生。努力做到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
六、健全管理制度,保障措施落实。
在市建设局办公区域设置投诉箱,设立投诉电话。投诉电话2136750、 2136136。对投诉和举报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对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等行为,按有关规定严厉问责。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承诺不能兑现,我将负主要领导责任,甘愿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
承诺人:禄松
200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