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8月6日,根据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全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检查,分别从市委政研室、监察、建设、民政、财政、防震减灾、残联等部门抽人组成三个检查组对10县区进行检查。工作中,检查组采取听、查、访、看、评等方式,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档案管理、技术指导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在各县进行了反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同时,将检查情况形成报告报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