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文件
昭住建发〔2011〕417号
昭通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严格
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单位: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建厅于2009年2月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通知》(云建标〔2009〕74号),云南省行政辖区范围内于2009年4月1日起开始施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版计价规范》)。从我市执行的情况来看,总体是好的,但尚有部分建设工程项目未严格按《08版计价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要求执行,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二、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或定额计价。
三、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措施项目清单措施项目费的计价仍执行《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相关规定。
四、请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市局将适时进行检查,对未按《08版计价规范》执行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通报。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标准定额 计价规范 通知
昭通市住建局办公室 2011年10月1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