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作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决策以来,市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专项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突出重点、多措并举,认真开展工作,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发生,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稳步推进。2009年9月8日,全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市建设局便在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机构。为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昭通市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细则》下发实施,实施细则着力从“依据什么查?查什么?怎样查?”等几方面下功夫,突出了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摆脱了以往“以方案贯彻方案、套用上级方案编制下级方案”的旧有模式,为专项治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开展好专项治理排查工作,市建设局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排查工作方案,在全市建设部门开展了全面排查,力求通过排查,查找出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存在的问题,查找监管风险,制定完善相关措施,实施有效监督,严格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预防腐败、建设廉政勤政的长效机制。在严格按照上级及实施细则要求做好面上排查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各类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工程监理企业认真履行监理职责,规范监理企业市场行为。市建设局针对工程建设监理中存在的问题,印发了《关于对监理企业履行监理职责及市场行为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对全市监理企业履行监理职责及市场行为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范围为全市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强调对督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履行监理职责较差的监理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严厉处罚,并在网上进行公告。情节较为严重的监理企业,将清退出昭通建筑市场,同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共抽查监理企业53家次,抽查在建项目149个。通过专项督查,加强监理企业和从业人员管理,整顿规范了建设工程监理市场秩序,提高工程建设投资效益,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效促进了建设行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在专项治理中,市建设局还结合部门实际,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行业监管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机结合,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行业监管力度,确保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安全和工程质量。配合发改部门加强工程招投标监管,健全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法,调整充实评标专家库,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度,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强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加大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预防建筑施工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通过规范从业行为,建立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诚信行为不良记录档案,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市场行为信用,规范市场行业行为。
在下步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中,市建设局将结合行业监管特点,陆续确定城乡规划编制管理、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中的监管重点和监管难点,突出重点环节,出实招,重实干,确保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促进昭通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