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27号)文件精神及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年活动”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各类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市建设局在2009年12月16日至12月30日组织对各县(区)监理单位开展了一次较为全面的专项检查,这次检查共对54家次监理单位,149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
主要从监理市场行为方、项目监理实施、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法定建设程序等五个方面进行检查。
通过这次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监理企业的履职及市场行为,在今后的监理工作中要求监理企业在工作中始终以法律法规、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为准绳,始终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监理执业准则,严格按照合同文件及监理规范的要求,严格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监理原则,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安全第一”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