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建设(城管、规划)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更好地贯彻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结合我市建设系统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请各单位(科室)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我市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精神、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建设系统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好《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的牵头任务,推进我市建设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继续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廉洁自律,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继续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源头治理,继续推进房地产市场秩序和商业贿赂的专项整治,不断推进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以及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以更有力的措施和更扎实的作风,进一步抓好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深入开展学习教育,不断加强制度建设
要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认真及时组织学习传达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指示和有关会议精神;继续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典型示范教育、案件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宣传教育;结合学习贯彻《公务员法》、《政务公开条例》和行政问责制等“四项制度”,加强公务员廉政勤政教育培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意识,使廉洁成为一种自觉行为、一种生活习惯、一种良好风尚。
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城乡规划管理的各项制度,推进城乡规划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对市政公用市场的监管制度,推进建设行业投资体制改革;完善建筑市场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督促建筑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完善内部监控制度;完善产权交易制度,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完善财务管理监督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事项,完善审批方式,加强审批后续监管。完善各项协调机制,建立起适应建设工作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格局。
三、继续推进房地产市场秩序和商业贿赂专项整治工作
继续推进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治理。督促和会同有关部门,从商品房预售环节入手,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进行检查,对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调查。严肃查处房地产企业发布虚假广告、哄抬价格、合同欺诈、恶意炒作,以及在立项、规划审批、预售许可等环节违规违法行为。加强对住房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廉租住房资金的监管,推动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解决。不断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
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着重从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单位产权交易等重点部位,规划审批和资质资格审定、工程招标投标、项目分包、材料设备采购、项目预决算、资产评估、特许经营权取得等环节入手,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坚决查办商业贿赂案件,认真分析和排查案源线索,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特别是对涉及公务员的商业贿赂案件,要严肃查办,决不手软,决不姑息。积极探索并形成建设系统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四、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继续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损害居民利益的行为。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协调机制,重点规范拆迁管理部门、拆迁单位、拆迁评估机构的行为,督促落实拆迁工作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拆迁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拆迁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拆迁人、拆迁单位与房地产评估机构,在补偿标准确定和补偿安置中侵害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净化拆迁市场,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积极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开展对建筑施工企业执行《劳动合同法》情况的检查,大力推进《劳动合同法》在建设领域的贯彻落实,巩固深化清欠成果。继续做好历史旧欠的偿还工作,解决新竣工项目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问题,加强对签订用工合同、工资发放、保险费缴纳的监督检查,防止新的拖欠。
加强对抗震救灾款物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抗震救灾款物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抗震救灾款物的监管,明确职责,做到层层有人管,一级抓一级,确保救灾款物正确使用。对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救灾款物的违纪违法案件,要迅速查办,从重处理。
五、推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推进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形式和渠道。要完善公众监督机制,继续推行“公示制”、“听证制”和“一条龙”、“一站式”服务,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同时要结合“四项制度”的贯彻实施和行政审批清理工作,进一步公开办事依据、程序、资料、时限等,不断精简审批事项、审批程序和时限,强化责任追究,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办事效率,使工作真正公开、透明、高效。要以12319服务热线为载体,大力推进建设系统行风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公共服务功能,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还要主动社会监督,积极参与政风行风评议活动。要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改进作风,提高群众满意度,推动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健康发展。
六、加强信访管理,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按照《信访条例》要求,做好信访群众接待工作,妥善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坚持属地分级管理的规定,定期做好对信访案件的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注意从信访举报中发现案件线索。加大惩处力度,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领导干部滥用权力、失职渎职的案件;查处贪污受贿、腐化堕落的案件;查处以权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要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特别是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房地产开发、城乡规划、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方面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在征地拆迁以及强拆强建、盲目建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要深入研究建设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新情况、新特点,坚持典型案例剖析、重要案件备案及重大事项报告、案件督办和案件统计分析制度。加大惩处力度,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二○○八年十月七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廉政工作 实施意见
抄送:省建设厅,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纪委第二纪工委监察分局
昭通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8年10月7日印 (印35份)